志願服務
一、何謂志願服務工作:
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三條:志願服務指民眾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責,秉誠心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所為之各項輔助性服務。
二、成立宗旨:
天祥醫院院志工隊隸屬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114年02月正式成立,由醫院社工組社工負責志願服務隊之輔導與管理。除
三、志願服務工作內容:
(一)服務櫃檯(1樓、2樓服務台)
1.一般詢問服務(非醫療專業問題)、血壓量測、門診表發放、門診時間諮詢、樓層方位指引、就醫程序及各項手續諮詢、健保諮詢、臨時機動性之支援服務等。
2.協助病患或家屬輪椅借用登記服務。
3.協助病患及家屬辦理掛號手續。
4.協助老年病患或家屬病患搭乘電梯。
5.協助訪客尋人及病房查詢。
6.協助行動不便或無家屬陪伴的患者就診或檢查。
7.人潮擁擠增添座椅。
8.協助就醫民眾電話叫車。
9.協助藥局領藥動線引導。
10.協助院區活動。
11.其他可提供服務及協助事項等。
12.反應病患的意見給相關單位。
13.其他交辦事項。
(二)社區服務
1.支援社區活動醫療服務站。
2.支援社區巡迴關懷活動。
3.本院各式院外活動支援。
四、志工招募:
本著『為您健康把關,做社區好鄰居』的宗旨,倡導志工觀念、推動志願服務,希望透過推動志工招募,擴大社區、病患服務功能,只要您年滿18歲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不論男女皆可報名,請洽社工-分機7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