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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掌

護理部督導

行政督導

一、秉承醫院及護理部所訂政策目標,領導單位人員執行護理業務。
二、配合護理部目標擬定各委員會年度計劃參予活動並確實執行。
三、予院內有關部門協調,以解決責任單位業務推展上之困難。

四、擬定並推動護理研究、計劃及改進護理作業、技術與方法。
五、督導責任單位提供良好之照護環境,及高品質之護理服務。
六、代護理部主任參加相關會議,並於會後呈報主任。
七、修增訂護理部各種表單。
八、本部各項專業規定、護理常規及通報之制定。
九、建立人事檔案,並造報各項資料分析(含人力配置、素質分析、離職率)。
十、負責員工大會之召開、護士節及其他節慶活動之策劃與執行。

品管督導

一、負責推展護理品質管理委員會各小組之業務。
二、異常事件資料通報、登錄與統計分析。
三、護理部滿意度調查之推行。
四、醫療品管指標資料統計與改善。
五、病人安全案例分析與改善。

六、護理指導單張統整審視與網路維護 。

教研督導

一、規劃籌辦本院主辦之護理相關研討會。
二、負責新人教育訓練之規劃與評值。

三、規劃臨床指導教師培訓課程及評值臨床教師指導成效。
四、規劃中央在職教育課程與授課講師遴聘聯繫,督導各單位落實執行。
五、推動護理人員進階制度。

六、協助輔導各單位護理人員個案報告與護理行政專案之撰寫
七、規劃全院性急救教學訓練及結合社區辦理民眾急救訓練課程講座。
八、負責護生實習各項事宜,規劃擴增建教合作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