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須知
-
您入院後要暫時離開病房,請通知護理人員,以免影響治療,欲外出離院者,請先徵得主治醫師同意,填寫請假單,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 (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 ) 。未經請假即離院外宿者,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
-
為維護病房安寧及其他病患之權益,夜間除需陪伴照料病患之家屬外,本院探病時間至夜間 10 點鐘(撥放晚安曲提示家屬)。
-
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安寧,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病患休息。。
-
本院全面禁煙及嚼食檳榔。
-
為維護病房安全,任何人不得在病房、浴室烹煮食物。配膳室設有電鍋,可供溫熱食物。並不得使用未經本院許可電器品等或其他危險物品。 ( 請勿危及醫療行為 )。
-
為維護您的財物安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院。
-
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擾亂安寧。
-
病人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到醫院,違者強制出院或報警處理。
-
僅能1位陪病人員(看護或家屬)。
-
每床限一位陪伴,並需領有陪病證。
-
夜間10點00分至隔日6點30分由警衛人員管制醫院大門出、入口。
-
請自備盥洗用品。
-
預約住院,床位安排係當日有空床方能通知住院,雖然有預約但不代表一定有床,請留電安心等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