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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醫指南

住院須知

  1. 您入院後要暫時離開病房,請通知護理人員,以免影響治療,欲外出離院者,請先徵得主治醫師同意,填寫請假單,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未經請假即離院外宿者,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
  2. 為維護病房安寧及其他病患之權益,夜間除需陪伴照料病患之家屬外,本院探病時間至夜間10點鐘(撥放晚安曲提示家屬)。
  3. 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安寧,勿大聲喧嘩,以免影響其他病患休息。
  4. 本院全面禁煙及嚼食檳榔。
  5. 為維護病房安全,任何人不得在病房、浴室烹煮食物。配膳室設有電飯箱,可供溫熱食物。並不得使用未經本院許可電器品等或其他危險物品。(請勿危及醫療行為)。
  6. 為維護您的財物安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院。
  7. 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擾亂安寧。
  8. 病人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到醫院,違者強制出院或報警處理。
  9. 僅能1位陪病人員(看護或家屬)。
  10. 每床限一位陪伴,並需領有陪病證。
  11. 夜間10點00分至隔日6點30分由警衛人員管制醫院大門出、入口。
  12. 請自備盥洗用品。
  13. 預約住院,床位安排係當日有空床方能通知住院,雖然有預約但不代表一定有床,請留電安心等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