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介紹
本院人體研究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於2013年1月1日成立,依據衛生福利部『 人體研究法 』及『 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組織及運作管理辦法 』,審核及監督人體試驗申請案,以確保受試者之安全與人權。
本委員會每四個月召開一次例行性會議,以審核年度人體試驗相關計畫申請及試驗執行真實性,並可依臨時業務需求,召開不定期臨時會議,以因應人體試驗相關議題引起之突發或異常事件的討論。
依「人體研究法」第七條:審查會應置委員五人以上,包含法律專家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研究機構以外人士應達五分之二;任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1. 本委員會目前共計委員13名,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各1名,醫療領域委員計8名,非醫療領域委員計5名,其中包含法律專家、醫療科技人員及其他社會公正人士或民間團體代表。
2. 本委員會現任委員男女比為7:6,符合單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一之規定。
3. 本委員會機構外委員共計7名,機構外委員占比達53.8%,符合研究機構以外人士應達五分之二(40%)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