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部行政督導
一、秉承醫院及護理部所訂政策目標,領導單位人員執行護理業務。
二、配合護理部目標擬定各委員會年度計劃參予活動並確實執行。
三、予院內有關部門協調,以解決責任單位業務推展上之困難。擬定並推動護理研究、計劃及改進護理作
業、技術與方法。
四、參加及主持責任單位有關之協調、溝通會議。
五、審核責任單位之預算、編列、並評值其成效。
六、負責提報責任單位之人力評估、人員考核及獎懲。
七、負責審核責任單位之設備、衛材等申請予報銷。
八、負責所屬之功能性業務的策劃及推動。
九、督導責任單位提供良好之照護環境,及高品質之護理服務。
十、協助責任單位人力之臨時調派事宜。
十一、列席指導責任單位定期之學術研討會和工作檢討會。
十二、查核責任單位之護理紀錄及工作報表。
十三、代護理部主任參加相關會議,並於會後呈報主任,辦理臨時交辦事項。
十四、修增訂護理部各種表單。
十五、照顧服務員之管理與考核。
十六、每月夜值班費之資料審核、整理。
十七、護理行政通報及護理長值勤日誌資料之彙整。
十八、本部各項專業規定、護理常規及通報之制定。
十九、修訂護理部行政作業手冊。
二十、負責每日查核人員值勤記錄、及複查各單位排班表。
二十一、建立人員之人事檔案,並依規定造報各項資料分析(含人力配置、素質分析、離職率等分析)。
二十二、本部工作人員分配之排定及覆查各單位排班表。
二十三、負責部內一般行政財產之管理。
二十四、負責部內經費建帳與收支管理。
二十五、負責員工大會之召開、會議資料整理及決議事項分辦。
二十六、護士節及其他節慶活動之策劃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