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寧緩和醫療

為尊重不可治癒之生命末期病人醫療意願保障其權益,經由二位專科醫師評估,病情不可治癒,且近期內死亡無法避免時,病人在有意識情況下,得選擇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醫療人員將不施以心肺復甦術,讓病人平靜而有尊嚴的走完人生最後一程。
由二位專科醫師判斷疾病為癌症末期病人、漸凍人、心臟衰竭、急慢性腎衰竭、慢性肝病及肝硬化、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其他大腦變質、慢性氣道阻塞、肺部其他疾病無法治癒的病人。
(一)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不施以心肺復甦術同意書。
(二)至安寧門診掛號,由安寧緩和專科醫師判斷入住條件。
依全民健保的規定收費,與一般病房收費相同(1至2人房要給付補充差額)。
醫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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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檢查、症狀評估及症狀控制等。 |
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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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症狀護理、舒適擺位、口腔護理、淋巴按摩及芳香療法等舒適護理、瀕死症狀評估與死亡準備、出院準備。 |
社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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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及家屬情緒支持,社會資源轉介,籌劃病人心願完成及舉辦遺族家屬關懷座談會等。 |
營養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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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病人營養狀況,建議病人適合的飲食。 |
藥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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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醫師、病人及家屬藥物諮詢建議等。 |
靈性關懷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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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心理寄託及支持。 |
志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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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傾聽、分享及電話關懷等。 |
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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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身、心、社、靈的整體性照顧。 |
全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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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病人、家屬【體力、心理、悲傷】等問題。 |
全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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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病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包括住院及居家照顧)直到病人死亡,還要做家屬的悲傷輔導,使創傷減至最輕,而不至於產生一些後遺症。 |
全 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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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醫師、護理師、社工、志工、營養師、心理師、宗教人員等提供病人及家屬全方位照護。 |
全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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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安寧服務帶到居家並與社區資源結合,讓病人能夠回到社區接受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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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寧居家:110年安寧居家院所名單(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安寧共照:110年安寧共照方案名單 (資料來源-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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