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
志工倫理守則

志工倫理守則:

 

     本著不但要招徠志工,更要留住志工,所以時時惕厲本院志工不會不計後果,照單全收;

且志工只有在自願的情況下才能投入時間與心力,因此我們標榜不是為了說服務人們來做他們

不想做的事,而是告知他們有機會從事自己原本就想的事。

 

志工倫理守則:

一、 我願誠心奉獻,對之以恆,不無疾而終。
二、 我願付出所餘,助人不足,不貪求名利。
三、 我願專心服務,實事求是,不享受特權。
四、 我願客觀超然,堅守立場,不感情用事。
五、 我願耐心建言,尊重意見,不越俎代包(病字旁)。
六、 我願學習成長,汲取新知,不故步自封。
七、 我願忠心職守,認真負責,不敷衍應付。
八、 我願配合志願服務運用單位,遵守規則,不喧賓奪主。
九、 我願熱心待人,調和關係,不惹事生非。
十、 我願肯定自我,實現理想,對好高騖遠。
十一、 我願尊重他人,維護隱私,不輕諾失信。
十一、 我願珍惜資源,拒謀私利,不牽涉政治、宗教、商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