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天成醫院 胃腸肝膽科 林家立醫師
許多人會有一些「消化不良」的症狀,包括上腹痛、上腹不適、腹脹、噯氣、易飽、食慾不振、噁心等,且常為慢性而反覆發作,但在進一步檢查診斷後,其中約只有20%真正有器質性疾病,如消化性潰瘍、胃食道逆流、胃癌、或膽胰疾病等,80%在臨床上找不到器官上的病理變化,因此稱為功能性消化不良(functional dyspepsia)。根據統計,在台灣功能性消化不良的盛行率可達20-30%,且有逐年上升的趨勢,不僅患者及家人的生活品質受到影響,也影響到醫療費用的增加,而成為現代社會中一個重要的醫療保健問題。
病因 目前認為的可能致病機轉有:一、胃內容物排空延緩;二、胃底部放鬆調節機制異常;三、胃腸道感覺神經過度興奮。綜言之,最可能與上消化道動力障礙造成消化運動異常有關。至於引發這些動力障礙的病因則不完全清楚,心理因素、情緒壓力、環境、中樞神經異常等,目前被認為與功能性消化不良最有關係。至於胃酸過度分泌、慢性胃炎、以及幽門螺旋桿菌,已被多數學者認為在病生理中不扮演重要角色。
診斷 對於有上腹部不適的患者,必須考慮是否為器質性疾病。除了詳細的病史詢問之外,若年齡超過40歲者,有警訊症狀(如吐血、解黑便、嘔吐、體重減輕、持續而加重的腹痛)者,或有胃腸道癌症家族史者,需考慮以上消化道內視鏡、腹部超音波或其他影像檢查,來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 功能性消化不良的定義,以目前國際功能性胃腸道疾病專家共識「Rome III criteria」,最為廣泛採用。其內容為:病人症狀在診斷前6個月已發生,且最近3個月內仍持續存在並符合下列1、2兩診斷條件:
a. 餐後會腹脹、消化不良。 b. 容易有飽足感,無法吃完正常份量的一餐。 c. 上腹部中央的疼痛。 d. 上腹部灼熱感。
2.?進一步檢查(包括上消化道內視鏡檢查)確定沒有任何器質性病變可以解釋這些症狀。
鑑別診斷 消化性潰瘍 胃食道逆流疾病 胃癌、肝癌或胰臟癌 膽結石或其他膽道疾病 胰臟炎 胃的浸潤性疾病 系統性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疾病、心臟衰竭等
治療 對於功能性消化不良,並沒有一致而有效的治療,一般是以症狀治療為主,例如以腹脹和噁心為主的患者,給予胃腸蠕動促進劑改善其動力障礙,以痛為主的患者,可能合併有胃黏膜發炎或幽門螺旋桿菌感染,可考慮給予制酸劑、潰瘍治療藥物、或幽門桿菌根除性治療。 此外,由於心理與情緒是主要的誘發因素,因此作息的調節和壓力的管理更形重要。需要正常的生活節奏及適度的休閒活動,達到放鬆心情、紓解壓力的效果。飲食上三餐定時定量,細嚼慢嚥,避免暴飲暴食或跳過正餐不進食,忌辛辣、刺激性、過油過鹹的食物。部分症狀嚴重的患者,可考慮心理治療或低劑量的精神藥物,如抗焦慮劑或抗憂鬱劑的治療。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