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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視病患須知
2005-03-22

弱視病患須知

作者:眼科醫師 科別:眼科

  兒童正常的視力應在1.0以上,而弱視小朋友的最佳矯正視力常低於0.8。視覺神經發育期約至六歲,弱視兒童若不在這段期間以前加以治療,長大後就算戴上眼鏡也無法達到正常的視力。弱視的原因有鈄視、不等視、高度散光、高度近視或遠視、先天性白內障...等。弱視的最佳治療時機為六歲以前,愈早治療效果愈好,超過十歲通常沒有效果,因此須儘早治療。而高度數引起的弱視,須配鏡矯正,每日長時間配戴,直到視力發育穩定為止。若為斜視、不等視造成的弱視,還須遮眼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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