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申請出院病歷摘要 :住院期間,請儘早告知主治醫師,本院會在您出院當日交付。若您出院後再申請,則需至批掛櫃檯填寫申請單辦理。
|
| |
二、 |
本院提供影印病歷,請您向護理站申請辦理,本院會盡快交付給您。若您出院後再申請,則依門診流程,向醫師提出申請辦理,由病歷室影印交付給您。 |
| |
三、 |
申請出生證明 :請攜帶父母身分證正本或夫妻戶口名簿正本,向婦產病房申請辦理,當天即可取得出生證明。
|
| |
四、 |
申請診斷證明 :請於出院前儘早告知醫師或護理人員,本院將於出院當日交付。若出院後方申請辦理,則依門診流程辦理。 |
| |
五、 |
申請各項檢查報告資料:請向護理站申請辦理。 本院將盡速辦理 ,若出院後始申請者:
X 光片複製片、 CT 片複製片及檢驗報告,請至批掛櫃檯申請辦理。 |
| |
六、 |
申請 死亡證明書者 ,應備妥申請人及死亡者之身分證明文件,至護理站辦理,當日即可交付。
|
| |
七、 |
上述第一條至第五條文書申請,應由病患本人或其授權之人提出申請。但病患死亡者,可由利害關係之親屬或家屬提出申請。第六條之文書,得由其親屬或家屬提出申請。
但病患明示反對,並紀錄於病歷上時,則除病患本人外,其餘均不受理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