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病人有權接受治療,不因國籍、性別、年齡、性向或社經地位而受到歧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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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病人有權利接受關懷和尊重的照顧,於治療過程中有任何抱怨或建議,有權向醫院提出申訴並得到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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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病人有權要求醫護人員提供正確完整的醫療訊息,包含自己的病情、診斷、病況發展、治療計劃、疾病照護、藥物諮詢、飲食或生活等之衛教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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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病人有權參與診療照護過程之諮商與討論,並決定治療方式(包括拒絕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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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病人有權要求對其病情資料與記錄、溝通內容,由本院妥善保管及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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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病人有權在安全的醫療環境接受診療照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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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病人有權詢問並得知關於病情之診斷、檢查、檢驗結果、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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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若醫院計劃執行對病人照護或治療有關的人體實驗、醫師建議之檢查項目、治療方式,病人有權事先被告知詳情,且有權利拒絕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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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病人有權獲得持續性醫療照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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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病人有權決定是否在病危時施行心肺復甦術,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拒絕接受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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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病人有權申請自己的病歷複製本、診斷證明書與醫療明細表及要求帳目之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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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病人有權知道醫院規定和規則,以便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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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若您對本院任何事物有建議,可利用顧客服務意見箱、電子信箱或電話。
1. 顧客服務專線: 0800281998
2. 顧客服務電子信箱: service@tcm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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