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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治療適應症及時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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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椎後縱韌帶骨化症OPLL手術治療目的在減除壓迫因素,以融合手術消除頸椎椎間不穩定,從而緩解脊髓、神經損害癥狀。 頸椎後縱韌帶骨化症OPLL的手術適應症,一直存在爭議。大多數學者認為,只有在患者存在進展性脊髓病(表現為上肢明顯麻木、無力和痙攣步態)或頑固性神經根痛經保守治療無效時才需要手術治療。有些學者建議,對可能發展為永久性神經損害,有輕度癥狀患者,可行手術治療。有學者則提出,對無癥狀的後縱韌帶骨化症OPLL,也可行預防性手術。手術的絕對適應症是神經功能障礙進行性加重或保守治療無效。 關於手術時機的選擇,多數學者主張早期手術。頸椎後縱韌帶骨化症OPLL病程較長,大多數病例長期癥狀輕微,加重趨勢級慢,生活基本可自理,說明脊髓具有一定的適應緩慢受壓變形而保持部分正常功能的能力。然而這類病人對外傷的耐受力差,頭頸部輕微外傷即可產生脊髓損傷癥狀。隨tsunaga等對216例後縱韌帶骨化症OPLL患者進行縱向隊列研究,隨訪13年發現在輕、中度脊髓病(Nuicko~4級)時手術能獲得滿意的生活質量,建議至少應在出現中度脊髓病 (Nurick3~4級)時手術,以緩解或中止脊髓慢性損傷的可能並降低脊髓急性受損的危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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